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管。日前,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域内外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防范同类事故在我市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各级政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压实属地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厘清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加强专项督导检查,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行业领域安全。
在加强重点企业、车辆、环节监管方面,要突出加强危货运输企业监管,积极推动构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防控体系。狠抓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健全完善车辆户籍化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环节管控,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加强校车通行管理,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
在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方面,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同时,重拳整治酒驾违法行为。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共性、基础性问题和突出风险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应急保障。同时,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做实恶劣天气宣传提示,增强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