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两个综合督导检查小组,计划用一周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每组配一个安全专家,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的原则,对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生态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与事故调查中心负责人李天保告诉记者,8月初,市生态环境局还成立了8个帮扶组,按照“一岗双责”帮扶、督导县(区)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在十一国庆节前,重点开展“突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108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生态环境系统内部房屋建筑、车辆、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医疗行业、电磁辐射项目辐射安全监督抽查”四项工作任务。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截至8月底,市、县(区)两级生态环保系统出动检查人员470人次,检查和帮扶企业202家次,发现隐患问题535项,已完成整改440项,整改完成率87.5%。
年初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12369”(1个目标—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2条主线—隐患排查 整治、3项重点—环节 对象 能力、6大片区—化工园区 大企业、9个着力点—机制 制度)5项要求,构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应急管理体系,部署多项专项行动,以更加科学、更加严格的整改措施帮扶企业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紧盯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置”“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环保设备设施及项目安全生产”“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四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晰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田”。认真领会上级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定位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发力方向。目前,全市生态环保系统实现“开单”“挂号”“诊断”“会诊”“康复”全过程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与此同时,以“方案引领行动”,不断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市生态环境局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重点工作任务为主线,相继开展多次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制定下发《大庆市常态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暨环保设施设备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动方案》《2023年大庆市生态环境领域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系列指导文件,突出废弃危险化学品、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狠下功夫,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帮助企业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职责,坚决化解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李天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