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市市场主体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全面启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营业执照已注销、被吊销的除外),均须年报。
依法年报是经营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为推动年报公示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优化年报公示服务,使得年报登录更便捷,报送渠道更丰富。2024年6月30日前,经营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个体工商户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在凯发k8国际唯一主页面点击一级菜单的“微专题”后,进入二级菜单的“年报入口”进行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年报注意事项与咨询电话可扫码查看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填报年报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