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公布,我市龙凤区龙凤镇前进村和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榜上有名。
据悉,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被命名的村(社区)将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要求自己,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切实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和效果,通过深化创建活动,推动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