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教育开展主战场
是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
担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
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使命
维护校园文明
是显著提高国民素质
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举措
《大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所倡导的内容
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更是青少年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
实验中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班会课
《大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维护校园文明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二)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学生;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行为,提高学生预防和应对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五)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
为深入学习贯彻《大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教育局结合工作职责,在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氛围营造以及学校师生的行为规范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文明条例在中小学校园的稳步实施、落地见效。不断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以“文明校园”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建设。
大庆一中支部学习会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各中小学已经将文明条例融入了开学第一课、纳入师生教育教学计划,坚持领导领学、党员干部研学、广大师生自学、青少年实践学,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学习,推动条例深入校园、深入课堂、深入师生。通过加强文明行为规范和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未成年人开展文明行为实践活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外国语学校支部学习
与此同时,各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争创文明校园和文明学生的主题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构建起了多层面、多环节、多主体参与的文明校园建设格局。
为统筹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市教育局还通过“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引导学生及家长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条例,形成人人懂文明、人人讲文明、人人践行文明的良好氛围。
外国语学校室内宣传
文明的学校由文明的学生支撑
文明的学生用文明的行为展现
让我们广泛凝聚家校合力、社会合力
让孩子们在体验中感悟
在内生中发现
在锻炼中成长
以精雕细琢之力
绘就“立德树人”伟大事业文明底色
文摄丨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程诚